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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坚决不允许“带病”复工
2021/6/1
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,专门下发节后复工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,要求开工建设企业按规范先行自查,多面排查隐患,凡复工必须报区住建局组织复查后方可施工。
2月15日以来,区住建局对准备进行复工的建设工程进行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责令立即落实整改,按照四个“一律”的要求,凡现场未经过企业节后复工检查的,一律不得复工;凡项目经理、项目总监、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,一律不得复工;凡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,一律不得复工;凡未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,一律不得复工。对于达不到复工要求擅自进行施工的,区住建局在全区进行通报,至目前为止,已责令5个项目停工整改,并约谈了8个责任主体。2月28日,区住建局深入辖区2家混凝土企业进行检查,现场对运输车辆反光标识破损等情况提出整改,并要求企业对驾驶人员进行节后运输安全培训。
近期,区住建局将组织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深入房建、二次装修、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,多面排查隐患,不符合开工要求的,决不允许带“病”复工。同时,对建筑工地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治理不达标的,坚决不允许复工。